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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 — EB-3

EB-3
Employment-Based Immigration: Third Preference
美國歷史最悠久的移民項目之一,申請須由美國雇主所提交。分為三個項目,專為專業人士、技術工人、非技術工人所設。申請勞工證(PERM)後,才可以申請綠卡。EB-3C為非技術工人,指的是從事不需要培訓或培訓時間不需要超過兩年的人士,一般而言無英語要求、無學歷要求。
申請資格
EB-3C
. 須通過健檢要求
. 無犯罪記錄
. 需要為雇主工作12個月以上
. 需要sponsor company(通常為低勞工強度產業),如紡織廠工人、車廠作業員、雞隻加工廠等等
申請流程
STEP1
背景調查
STEP2
準備申請文件,進行雇主匹配,並申請勞工證
STEP3
勞工證審核
STEP4
向移民局遞交I-140表
STEP5
美國大使館面試
STEP6
遞交-485申請綠卡
常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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